反洗钱三年行动计划银行须关注重点

发布时间:2022-09-29

2022年1月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监察委员会等11部门,联合印发《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宣布自今年起到2024年12月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活动。这必将影响银行未来的反洗钱工作和相关风控作业重点。

多部委联手打击反洗钱犯罪,并制定了长达三年的行动计划,显示反洗钱工作已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也说明反洗钱不仅是为了符合FATF(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评估要求,更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降低金融风险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必备的政策措施。金融机构能否通过自身的反洗钱工作提供有效支持,将成为反洗钱三年行动计划能否得以落实的基础和关键性环节。

从反洗钱三年行动计划,可预见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都有望尽快发布,银行必须切实做好适应新法规的准备工作,包括做好客户尽职调查和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积极配合行政、司法和执法机关进行相关案件调查取证等。人民银行和最高检在典型案例中提出,今后司法部门将主动向银行调取涉案账户的资金来源、去向等证据,要求银行协查大额取现、频繁划转、使用关联人账户等异常资金流转的情况。换句话说,银行将在反洗钱司法执法工作中承担更加明确的责任和义务。

原定将于今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客户尽调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及正在征求意见中的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都将有利于银行做好以上准备工作,以便必要时可及时、准确提供相关信息。这将为反洗钱三年行动计划中行政、司法与执法部门开展反洗钱调查和协查奠定坚实的金融情报和证据基础。

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司法执法机关在办案中强化“一案双查“。即在办案时既要查上游犯罪,又要查洗钱犯罪线索。在重点追查七类上游犯罪时,要同步追查是否涉嫌洗钱行为,并加大追捕、追诉洗钱犯罪力度。该项工作有待银行予以有效支持与配合,否则司法、执法机关将难为无米之炊。从银行角度而言,在反洗钱工作中既要甄别洗钱可疑交易,也要配合三年行动计划关注上游犯罪行为,“强化洗钱类型分析和反洗钱调查协查”,确保为反洗钱工作投入充足资源,以满足有效支持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

根据三年行动计划,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有效支持司法执法机关“一案双查”,需重点关注以下几类可疑交易:

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可疑交易

黑社会性质组织所衍生的犯罪和毒品问题,严重危害社会稳定,是当前最必须注意的两类典型洗钱上游犯罪。银行应针对涉黑、涉毒高风险地域特征,注意不法分子在清洗涉黑、涉毒资金过程中常见的家族化、团伙化特点,并利用名单监控与可疑交易分析机制,强化甄别并及时上报可疑交易。

涉嫌贪污贿赂等涉腐洗钱交易

以贪污贿赂为上游犯罪的洗钱罪判例近来增长迅速,中纪委也明确提出要加大对涉腐洗钱行为的打击力度。涉腐洗钱的“一案双查”就是在审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时,也须同步调查贪污贿赂款项的去向及资金转移过程,从而发现洗钱犯罪线索。

银行对涉腐的反洗钱工作,应通过强化尽职调查、识别与身份不符的大额资金往来等重点着手,特别对涉嫌利用离岸公司、地下钱庄等从事非法跨境汇出,或是涉及与“红通”“追逃”名单的资金往来,及时上报可疑交易。

涉嫌逃漏税犯罪可疑交易

2017年9月国务院曾出台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简称三反意见),在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也将洗钱上游犯罪扩展至不止七大领域的上游犯罪。本次的三年行动计划,更是明确提出要将把整治逃漏税犯罪作为反洗钱工作保持高压态势的重要内容。

(本文作者曾任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分析部主任、亚马逊中国首席金融政策官,现任上海富拉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富拉凯金融软件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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